商標過期怎么辦?
2022-04-02 16:56:25
1.到期后半年內續(xù)約是最好的選擇。
《商標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重新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guī)定辦理續(xù)展手續(xù);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延長期?!鄙虡松暾埲藨斣谏虡撕藴首灾兆龊孟嚓P記錄,以便在有效期滿前辦理續(xù)展手續(xù),延長注冊商標專用權,不斷積累注冊商標的信譽。
2.寬限期過了,還有一個不被搶注的好機會。
如果商標申請人未及時續(xù)展商標,且該商標在此期間未被他人注冊,商標局將按程序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面對這種情況,商標申請人有兩種解決方案:
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說明商標未及時續(xù)展的原因。
.可以在這里找到商標被宣告無效后,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向商標局提出新的商標注冊申請。值得注意的是,商標申請人只能在商標被宣告無效一年后提出申請,否則商標局不予核準注冊。
3.寬限期過了如何應對被別人搶注?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商標到期被搶注,只有以下幾種方式可以奪回商標:
(一)對初步審查公告的商標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與商標評審委員會就注冊商標發(fā)生的爭議。
還有一種選擇——商標轉讓的方式。(商標申請人可以與商標搶注人協商取得商標授權,從而繼續(xù)使用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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