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異議 如何理解異議?
2022-04-01 17:58:44
商標異議在《商標法》及其實施細則中有明確規(guī)定。初步審定商標公開征求公眾意見的法定程序,旨在公正、公開地確認商標權(quán),提高商標注冊審查質(zhì)量。
商標異議的內(nèi)容非常廣泛,包括初步審定的商標與在先申請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初步審定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的禁止條款或者商標不可用顯著性,包括申請人不具備申請資格等。
提出商標異議的人可以是商標注冊人,也可以是非商標注冊人,可以是企業(yè)、機構(gòu)、個人、法人、非法人。
設(shè)立商標異議程序的目的是加強公眾對商標審查的監(jiān)督,減少審查中的錯誤,強化商標意識,給注冊商標所有人和其他利害關(guān)系人一個維護自身權(quán)益的機會,杜絕未來權(quán)利沖突的發(fā)生。異議人可以是注冊商標所有人、先申請商標注冊的申請人或者其他公民、法人等利害關(guān)系人。
異議主要有兩種:一種是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二是商標違反了禁止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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