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購政策繳納個稅及社保的要求
2021-05-26 17: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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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落實北京市城市規(guī)劃和房地產(chǎn)市場調(diào)控工作,緩解交通擁堵狀況和解決城鎮(zhèn)居民住房問題,在2010年至2011年,北京市政府分別制定了限制購車、購房政策。個人在本市申請購車、購房資格時,需先對限購政策進行簡讀,判斷是否具備購買資格,再行購買。企幫幫為大家詳細整理了一下符合政策的標準,供大家參考:
申請人在提交購車、購房資格申請后,部分會出現(xiàn)資格審核未通過的情況。其中,未通過原因為“個人稅收信息審核未通過”的,復核主管部門為北京市地方稅務局。上述政策中“連續(xù)五年以上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具體指:自申請年的上一年開始往前推算連續(xù)5年,每年都有繳稅記錄(即個人所得稅大于零),該繳稅記錄可以斷月,不能斷年(如斷年,補繳無效)。如果,申請人滿足在本市連續(xù)繳納5年個稅,但因個人身份信息變更、扣繳單位申報錯誤、是個體工商戶業(yè)主或以其他委托代征、自行申報的納稅人,或其他正當理由導致審核未通過的,可視情況憑相應證明材料提出復核申請。復核合格后,參加下一次搖號或繼續(xù)申請購房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