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操作流程
2021-05-26 17:11:09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統(tǒng)一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標準的通知》(財稅〔2018〕33號)”和“《關于統(tǒng)一小規(guī)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規(guī)定,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轉登記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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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的有關規(guī)定,登記為一般納稅人
二、轉登記日前連續(xù)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xù)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
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網上辦稅服務廳,進入“資格認定”→“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登記”模塊,填報《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登記表》,申請轉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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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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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錄網上辦稅服務廳
2.選擇“資格認定”——“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登記”
3.點擊“我要提報一個新申請”
4.點擊“填表”
5.進入填寫《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登記表 》
6.填寫完畢后,點擊“保存”,并點擊“提交申請”。
7.待稅務機關接收申請并處理后,點擊“查詢受理結果”查看是否受理通過。
溫馨提醒: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后,由于稅控系統(tǒng)內的稅務檔案需要調整,請您在受理通過的三個工作日后攜帶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和身份證及稅控裝置去辦稅服務廳改寫金稅盤或稅控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