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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個體工商戶定額信息采集相關文書的公告

2021-05-26 17:09:14

日前,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公告稱國家稅務總局對個體工商戶定額信息采集相關文書進行了修訂,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修訂個體工商戶定額信息采集相關文書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6號

為適應稅務機構改革需要,國家稅務總局對個體工商戶定額信息采集相關文書進行了修訂,現(xiàn)公告如下:

一、對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的商業(yè)、工業(yè)生產及來料加工業(yè)、修理修配業(yè)的個體工商戶,稅務機關在采集納稅人信息時應分別使用修訂后的《個體工商戶定額信息采集表(商業(yè))》《個體工商戶定額信息采集表(工業(yè)生產及來料加工業(yè))》《個體工商戶定額信息采集表(修理修配業(yè))》(見附件)。

二、本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國稅機構和地稅機構合并前,仍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文書的通知》(國稅函〔2006〕1199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個體工商戶定額信息采集表(商業(yè))

2.個體工商戶定額信息采集表(工業(yè)生產及來料加工業(yè))

3.個體工商戶定額信息采集表(修理修配業(yè))

國家稅務總局

2018年6月26日

公司注冊-就找企幫幫北京工商注冊-代辦注冊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 src="http://m.siyashuhua.cn/uploadfile/2021/0526/20210526051012111.png" alt="公司注冊-就找企幫幫北京工商注冊-代辦注冊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 />解讀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個體工商戶定額信息采集相關文書的公告》的解讀

為適應稅務機構改革要求,確保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征收工作平穩(wěn)有序推進,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了《關于修訂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文書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6號,以下簡稱《公告》)?,F(xiàn)就有關問題解讀如下:

代辦公司注冊-營業(yè)執(zhí)照" src="http://m.siyashuhua.cn/uploadfile/2021/0526/20210526051013386.png" alt="注冊公司-就找企幫幫北京工商注冊-代辦公司注冊-營業(yè)執(zhí)照" />一、發(fā)布《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文書的通知》(國稅函〔2006〕1199號)規(guī)定,商業(yè)、工業(yè)生產及來料加工業(yè)、修理修配業(yè)中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的個體工商戶,國稅機關在采集其信息時分別填寫《個體工商戶定額信息采集表(商業(yè))》《個體工商戶定額信息采集表(工業(yè)生產及來料加工業(yè))》《個體工商戶定額信息采集表(修理修配業(yè))》。上述文書中均含有“國稅月核定稅額”信息項,在新稅務機構掛牌后,信息采集時無需再填寫“國稅月核定稅額”,亟需對這3個文書進行修改。

代辦工商注冊-營業(yè)執(zhí)照" src="http://m.siyashuhua.cn/uploadfile/2021/0526/20210526051013747.png" alt="工商注冊-就找企幫幫北京工商注冊-代辦工商注冊-營業(yè)執(zhí)照" />二、《公告》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公告》明確了稅務機關采集商業(yè)、工業(yè)生產及來料加工業(yè)、修理修配業(yè)中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的個體工商戶信息時,分別使用修訂后的《個體工商戶定額信息采集表(商業(yè))》《個體工商戶定額信息采集表(工業(yè)生產及來料加工業(yè))》《個體工商戶定額信息采集表(修理修配業(yè))》,新的文書在原有基礎上刪除了“國稅月核定稅額”信息項,并對部分文字表述作了調整。

企業(yè)注冊-就找企幫幫工商注冊-代辦北京公司注冊-營業(yè)執(zhí)照" src="http://m.siyashuhua.cn/uploadfile/2021/0526/20210526051013148.png" alt="企業(yè)注冊-就找企幫幫工商注冊-代辦北京公司注冊-營業(yè)執(zhí)照" />三、《公告》什么時候開始施行?

《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國稅、地稅機構合并前,部分稅務機關需要使用修訂后的文書的,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文書的通知》(國稅函〔2006〕1199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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