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發(fā)票綜合服務平臺(企業(yè)版)操作常見問題解答
2021-05-26 17:06:03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統(tǒng)一部署,北京稅務將于2019年11月1日起上線運行增值稅發(fā)票管理系統(tǒng)2.0版。屆時原增值稅選擇確認平臺和發(fā)票查驗平臺將升級為增值稅發(fā)票綜合服務平臺。為了幫助您了解綜合服務平臺功能變化,掌握常用操作,我們將常見的問題進行分類整理,歡迎大家持續(xù)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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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yè)務操作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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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勾選為“部分抵扣”和“不抵扣”的發(fā)票,該所屬期申報繳稅后能否再次選擇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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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可以再次選擇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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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以將一張發(fā)票同時進行“抵扣勾選”和“退稅勾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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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可以,一張發(fā)票僅可勾選一種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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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納稅人如何對當期申請抵扣的發(fā)票數(shù)據(jù)進行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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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征期內(nèi),納稅人完成當期抵扣勾選后,需在增值稅申報抵扣前,到“抵扣勾選統(tǒng)計”模塊申請統(tǒng)計,生成本期可用于申報抵扣的發(fā)票匯總統(tǒng)計表,并進行確認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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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納稅人進行“申請統(tǒng)計”操作后是否可以繼續(xù)勾選發(fā)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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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納稅人在非增值稅申報期,進行“申請統(tǒng)計”操作后,可繼續(xù)對發(fā)票進行抵扣/不抵扣操作,但不可進行確認簽名。納稅人在增值稅申報期內(nèi),進行“申請統(tǒng)計”操作后,則必須撤銷統(tǒng)計方可進行抵扣/不抵扣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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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確認簽名”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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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確認簽名”是指在平臺中對當期申請抵扣的發(fā)票數(shù)據(jù)進行確認。納稅人申報期內(nèi)需對抵扣勾選統(tǒng)計表進行簽名確認,方可進行當期的抵扣申報工作,經(jīng)“確認簽名”確認后當前統(tǒng)計表將作為申報抵扣的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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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經(jīng)過“確認簽名”是否可以申報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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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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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期無進項抵扣需求是否需要申請統(tǒng)計并確認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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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若納稅人本期沒有需要勾選抵扣的增值稅發(fā)票,則不需要在平臺中進行申請統(tǒng)計并確認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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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確認簽名”功能開放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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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確認簽名”功能僅在申報期內(nèi)開放,確認簽名和撤銷簽名支持多次操作。如納稅人因注銷稅務登記,需要提前申報抵扣的,可使用“注銷勾選”功能提前進行確認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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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確認簽名后需要繼續(xù)勾選發(fā)票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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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確認簽名后系統(tǒng)會鎖定當期勾選操作,如需繼續(xù)勾選發(fā)票,可在成功“撤銷簽名”后繼續(xù)進行勾選和撤銷勾選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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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撤銷確認簽名有無次數(shù)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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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抵扣勾選支持多次撤銷確認,退稅勾選確認后不可撤銷,代辦退稅勾選后無需確認且不可撤銷。